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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采取“笔试+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考试人选;入围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下一阶段考试。
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及测试要求等事项,于笔试工作结束后当日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 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评考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即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部分职位主要测评考生专业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考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及考察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各岗位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当日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市教育局将与应届及暂缓就业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名单将在珠海市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1314、2121315。
(二)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未在 2015年7月15日前报到者;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2015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4.伪 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6.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7.放弃聘用资格者;8.法律、法规及其它 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原标题:珠海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职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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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教育局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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