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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宝安教育系统岗位)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线
此次招聘教师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产生,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分为A、B、C三类:
A类考生:为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同一岗位拟聘人数5倍之内(含5倍)的入围面试人员。
B类考生:为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同一岗位拟聘人数6至8倍之内(含8倍)的具备递补资格人员。
C类考生:为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8倍之外(不含8倍)的具备递补资格人员。
(二)资格复审方式
1.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考生应按要求将内容清晰完整的资格复审电子材料上传至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宝安教育系统岗位)的资格复审系统。请考生关注“宝安教育教师招聘”微信公众号,点击“资格复审系统”进行登录,账号为报名阶段填写的手机号码,通过获取验证码的方式进行登录,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可拨打资格复审系统技术支持及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宝安教育教师招聘微信公众号:

A类考生:须自2026年3月2日10时起至2026年3月9日16时前完成所有电子材料的提交,逾期未完成提交的视为放弃,取消面试资格。A类考生资格复审于2026年3月12日16时结束,考生资格复审材料不全且不能在2026年3月12日资格复审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B类考生:须自2026年3月2日10时起至2026年3月9日16时前完成所有电子材料的提交,逾期未完成提交的视为放弃,取消面试递补资格。B类考生资格复审于2026年3月19日16时结束,考生资格复审材料不全且不能在2026年3月19日资格复审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递补资格。
C类考生:请提前准备好资格复审所需电子材料,如所报考岗位具有递补名额的,将于3月20日电话通知,请考生在接到电话通知起12个小时以内上传所有资格复审材料,逾期未完成提交的视为放弃,取消其面试递补资格。
2.参与资格复审的考生可登录宝安教育系统岗位的资格复审系统查看审核结果,通过的考生请于2026年3月26日16时后打印面试通知书;不通过的考生可直接打印资格复审结果告知书,如有异议可在审核结果公布3个工作日(以资格复审结果告知书落款为准)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请A、B、C类考生在资格复审期间,确保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
(三)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主要是审查考生所提供的材料是否与公告及岗位表公布的条件要求相符,需上传材料(上传的资料可为常用图片格式,但不能为PDF格式)如下: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本(本人页)
3.学历及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以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需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学历的,需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4.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5.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本次招考岗位所要求的英语资格也是最低要求,如要求“专业英语四级”的岗位,具有“专业英语八级”以及公告所列情况的人员可报考该岗位,但同时要满足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只具有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不符合报考该岗位要求。所有岗位均须提供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6.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书写格式见附件3,仅供参考,但自行书写的格式也须包含岗位要求的各项内容,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7.以本科专业“教育学(B040101)、小学教育(B040107)”及研究生专业“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小学教育硕士(专业硕士)(A040115)、学校课程与教学(A040120)”报考的,须提供成绩单及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8.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9.《承诺书》(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并签字后上传)。
10.《报名表》(通过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签字后上传,网址为https://hrsspub.sz.gov.cn/nptmis/)
11.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未列明的其他相关材料以《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附件有关要求进行提供。
三、其他重要提醒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和《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附件内容,严格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清晰。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四)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http://www.baoan.gov.cn/jyj/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六)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招聘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拨打以下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咨询电话):(0755)27750517。
资格复审系统技术支持及客服:(0755)86199273、(0755)8619792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6年2月28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宝安教育系统)岗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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