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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5]44号)文件精神和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现将我区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原萝岗区户籍人员或本人人事档案于2015年7月15日前挂靠在原萝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人员(外省、市人员申请须提供购买广州市社保证明)。认定对象包括:
(一)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
(二)其他符合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
暂不受理一年内同时申请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程序
我区认定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资格认定。相关文件、工作日程、问题解答和表格可登录广州教育评估——资格认定网上查询(www.gzedupg.com)或者在本通知相关附件中下载查看。
三、参加申请者均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8时至9月30日17时(周末和节假日网络不开放,不能网报),网上报名网址 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jszg. 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红底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 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
四、体检。网上报名成功申请人于次日登录“广州教育评估网”的“网上办事大厅”栏目,点击“个人用户登录”,按提示下载带二维码的本人《广东省教师 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A4双面打印并填写好相关信息,贴好照片(与申请表上照片一致,红底小一寸),早上空腹到广州开发区医院(医技楼一楼)进行体 检,体检时间:9月23日至10月10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不需本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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