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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分试讲(说课)和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环节,各占面试成绩的50%。

试讲(说课)环节主要考察和测评报考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学校或教育部门在该环节面 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不少于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推荐人员参加综合能力测试。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的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学科)。

综合能力测试环节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养(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试讲(说课)时间:2015年12月9日下午开始。

综合能力测试时间:2015年12月10日上午开始。

两个环节的面试完成后,在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合格(合格分为70分)的报考者中,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笔试人选数与招聘岗位数 (2n+1):1的比例{即笔试人选数=(招聘岗位数×2)+1}推荐人员参加笔试。若出现个别岗位(学科)面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实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 则按面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推荐人员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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