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交复印件(材料不齐的不接受报名)。

(1)基本材料:报名表(需贴照片、提交原件)、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合格证书)、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另,研究生报考的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和本科成绩单(在就读大学档案室原件复印,加盖相应印章)。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取得学位证书)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 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培训课程:想快速通关,怎样让备考万无一失?欣瑞教育教师编制培训名师带你轻松备考,掌握考点!各省教师编制考试介绍入口点击查看更多考试政策>>
学习交流平台:微信 | 手机APP | 微博 | 教师编制考试交流群:273373270 | 教师资格证考试交流群:99528015   教师编制考试笔试课程 | 教师编制考试面试课程  点击咨询: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