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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工作需要,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是省财政厅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中等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财税类、会计类、金融类、商务类、计算机类、物流类、汽车维修与营销、学前教育类等专业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继续教育。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原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应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应聘。
7. 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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