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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 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 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2年5月29日至2015年5月29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 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 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笔试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5年6月8日委托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发布公告,我局教育信息网(http://www.sgedu.gov.cn)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6月23日至2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共3天。报名地点: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园)。

3、报名要求:应聘者在报名时应提交:

⑴填写好的《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⑵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近3个月内的)及复印件一份;报 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有关证明材 料。

⑶公办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⑷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应聘者须提交县级以上人社部门人事代理或人事档案保管的有效证明。

⑸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4、资格审查:

⑴初审。招聘单位对公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⑵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韶关教育信息网(http://www.sgedu.gov.cn)公布。领取准考 证时间2015年6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4:45),领取地点: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园市教育局4栋1梯301 室)(联系电话:0751-6919623)。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领取而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本人委 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取。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笔试总成绩为100分,设置60分为最低分数线。

(一)笔试

1、教师岗位、财会人员笔试的内容主要是专业基础知识;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以学前教育综合知识为主。

2、笔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上午9时至11时。

3、笔试地点:广东韶关实验学校中学(韶关市芙蓉新城16号路、韶关碧桂园太阳城旁)。

4、笔试满分为100分,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国家“211”、“985”工程大学统招学士以上 学位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同一岗位招聘2人以上 的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5、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15年6月29日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e12333.gov.cn)、韶关教育信息网(http://www.sgedu.gov.cn)公布。

(二)面试

1、应聘机关一幼、二幼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说课,音乐、舞蹈、绘画基本功测试,答辩等内容。其中说课占30%,音乐、舞蹈、绘画各占20%,答辩占10%。

2、应聘其他教师岗位:面试以试教(讲课)和答辩为主,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应聘财会人员面试以实操和答辩为主。

3、面试时间:7月4日上午8时30分。

4、面试地点: 幼儿园教师面试考场设在韶关市机关第二幼儿园(浈江区和平路19号);其他岗位面试考场设在广东韶关实验学校中学(韶关市芙蓉新城16号路、韶关碧桂园太 阳城旁)。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15年7月6日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e12345.gov.cn)、韶关教育信息网(http://www.sgedu.gov.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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